巴黎上诉法院赔偿出租车的经济损失 - GOLDWIN Avocats
运输法 -  04/10/2023  -  巴黎上诉法院

巴黎上诉法院赔偿出租车的经济损失

巴黎上诉法院赔偿出租车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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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对象

2023 年 10 月 4 日,巴黎上诉法院作出判决,重申了所谓的“ 巴黎水晶 ”案,同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因其竞争对手获得的不当优势进行赔偿。

更具体地说,不少于 149 名出租车司机认为他们是 UBER FRANCE 公司在 2014 年和 2015 年部署“UberPop”服务时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该服务允许普通个人(既不是出租车司机也不是 VTC 司机)使用私人车辆通过应用程序向个人提供昂贵的乘车服务。

 

尽管 UBER FRANCE 声称上诉人的营业额并未下降,因此认为上诉人未提供经济损失的证据,但巴黎上诉法院指出:

 

  • 从不公平行为必然可以推断,所使用的错误程序,特别是非法行为会造成损害,而这些事实会造成商业混乱;
  • 毫无争议的是,UBERPOP 司机的运营成本占其营业额的 16.5%(仅限于燃料和车辆维护),而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则占其营业额的 70% 左右;和
  • 对出租车司机产生的不利影响导致“ 个人付费交通市场上竞争对手之间的平等被打破”,从而使 UBER FRANCE 公司能够基于“ 非法竞争优势 ”建立其经济发展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适宜参考 2020 年 2 月 12 日的“  Cristal de Paris  ”判例法(编号 17-31.614),并计算 UBERPOP 司机在相关期间内节省的费用,然后按比例转嫁给每位出租车司机的营业额。

 

该判决除了对该类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作出了根本性和创新性的贡献外,还在具体的程序要点上给出了有趣的提示,例如:

 

  • 关于 UBER FRANCE 所称上诉人未缴纳税票一事,巴黎上诉法院指出,只有法官才能提出这种不可受理的理由,而且由于上诉双方只提交了一份上诉通知并提出了联合辩护,因此他们只需缴纳一张税票;
  • 关于提起诉讼的利益,它还回顾说,受害者提起诉讼的利益并不取决于他们受到伤害的证据——这只决定了他们成功的机会——就像为非法行为的实施者辩护的利益并不取决于该行为的可归责性——这只影响诉讼的“充分性”;和
  • 关于在上诉程序中增加新的经济损失项目,上诉方指出,这种请求完全可以采纳,因为它试图提出一种计算经济损失的“替代”方法,以回应答辩方在其陈述中提出的批评。

 

另请阅读《世界报》上的文章,题为Uber 被要求向出租车支付近 85 万欧元,以补偿其前服务 UberPop 活动造成的‘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