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2018年9月18日 -
奥贝纳斯商业法庭
发布在支票上形成的不规则和误导性的反对意见
决定的目的
在一家公司与其供应商的纠纷中代表该公司。后者对给予上述公司的支票提出了不规范和虚假的止付。
根据2018年9月18日的命令,奥贝纳斯商业法院已经。
判定供应商的止付是不正常的和拖延的。
命令解除供应商对该支票的异议。
表示该款项将从支票签发之日起按法定利率计算利息,直至全额支付。
说该公司将能够再次出示上述支票以进行收款。
判决供应商在无法确保支付上述支票的情况下,将该款项作为临时付款,并按法定利率支付从支票签发之日起至全额支付的利息。
命令将利息资本化。
命令供应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700条的规定支付全部索赔金额。
判令供应商支付所有诉讼费用,包括法庭费用。
本判决为最终判决。
负责该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