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扣押不可变卖资产(出租车司机的汽车)的法警办公室定罪 - GOLDWIN Avocats
自由职业者法 -  2018 年 11 月 9 日  -  南泰尔高等法院 - 执行法官

对扣押不可变卖资产(出租车司机的汽车)的法警办公室定罪

对扣押不可变卖资产(出租车司机的汽车)的法警办公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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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对象

楠泰尔高等法院的执行法官承认了 法警的过错,他扣押了不可扣押的资产,该资产是专业人员的工作工具,在本案中 是出租车司机的汽车

因此,法院特别指出:

  • 宣布这项研究对专业人士遭受的损害负责
  • 要求该公司向专业人士赔偿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2,205.60 欧元
  • 规定自判决之日起,上述分配金额将按法定利率计息
  • 要求该公司向该专业人士赔偿其遭受的精神损失 3,500 欧元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00 条,命令该公司支付 1,500 欧元以及所有费用
  • 回想一下,临时执行是自动的

此决定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