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
2018年5月9日 -
兰斯上诉法院
雇员伪造发票的行为
决定的目的
在反对雇主的纠纷中代表雇主的一名雇员,因真实和严重的原因被解雇。
在2017年1月24日作出的判决中,劳工法院裁定,该雇员的解雇不是基于真实和严重的原因。因此,法院命令雇主向上述雇员支付以下款项:。
35,000欧元作为错误解雇的赔偿金。
10,000欧元,作为歧视性解雇的赔偿。
5,0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第700条,赔偿500欧元。
该公司对该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推翻了劳动法院的判决,并再次作出裁决。
宣告该雇员的解雇是基于一个真实和严重的原因。
驳回了雇员对错误解雇的损害赔偿、对歧视性解雇的损害赔偿、对精神损害的损害赔偿以及对适用《民事诉讼法》第700条的要求。
确认了对其余部分的判决。
并补充说。
驳回该雇员在公司上诉后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
驳回雇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0条对上诉程序的要求。
驳回该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0条提出的索赔。
判令该雇员支付审判和上诉程序的所有费用。
本判决为最终判决。
负责该案的律师